新乡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扛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带头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核,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考核评价指标。
二、依法履行职能,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提升财政法治化治理效能。印发《关于编制市级2025—2027年财政规划及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依法依规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集中财力扛稳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完善市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方案,明确年度化债目标和化解措施,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培训,推动绩效管理“三个全覆盖”提质增效。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采购隐形门槛和壁垒妨碍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行为,实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和“信用河南”联合惩戒系统无缝对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红黑名单在电子交易中智能化运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提升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效能。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局窗口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对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财政涉企政策宣传落实,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6512万元、一季度满负荷生产奖励1335万元、中小企业数字化专项试点资金7000万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新乡市财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含2024年抽查事项清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并上网公示,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依法公告检查结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经费保障。2024年预算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共计7000.69万元,全力支持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快制度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公开和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7个(包括市政府文件28个)。二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新乡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全市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安排草案及财政决策草案,财政管理制度,重大财政收支安排等重大事项,严格决策程序、执行和责任追究。三是提升财政法治信息化水平。依托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加强与一卡通、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衔接。加强收入、支出和债务在线监控应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采购系统功能。创新财政票据监管模式。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和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四、健全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亮证执法、受理、立案等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统一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要求,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统一按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我局财政执法的裁量权;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财政局等网站公示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等行政执法内容;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储存财政执法影像资料,并设立调解室;对普通案件需法制审核后按程序形成处罚决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法制审核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2024年共办理办结政府采购投诉10件,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现了公正执法、统一执法和规范执法有机统一。三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目前行政执法人员52人,上半年通过学习公共法律知识、财经法律知识等完成全员行政执法业务轮训。四是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参加全市第二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代表省财政厅参加“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活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领域发挥行政指导作用,今年产生政府采购投诉行政指导案件1起。深入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政府采购领域违法风险点1项。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收集问题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组织财政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制定《2024年新乡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涉密),重点围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等4个领域开展,并对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两项问题进行自查。深入落实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对市直预算单位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选取30家市直预算单位,聚焦2023年度预算管理等六个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检查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制定《新乡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盯预算管理等核心业务运行关键节点,选取局机关及财政服务中心14个重点科室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今年全市共上报内部控制报告单位1844家。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充分利用“一网两微”平台,围绕财税体制改革、惠民惠农政策等重要事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5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条,局长信箱5条。依托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完成市直77家预算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和79家预算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1834家预算单位和1914家决算单位,进行全覆盖预决算公开检查,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
六、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今年我局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产生行政指导案例1件。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做好群体性上访的应对和处置。
七、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严格落实《新乡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双月学法制度,举办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同时将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二是做好财政法治宣传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每季度组织法律知识测试,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创新普法方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让老百姓了解最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政策。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我局税政条法科行政编制2人(其中1名法律专业人员),选优配强财政法治工作力量。签约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纠纷等30余项法律服务。选拔任用公职律师1名,积极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举办全市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如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管理和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规章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法治工作能力仍需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深入等问题,影响了法治财政建设进程。
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统筹,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服务大局,认真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如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抓好普法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公平竞争管理,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