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乡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一是强化年度工作安排。印发《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统计普法计划》《新乡市统计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动法治工作。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共开展专题学法8次,持续把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三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今年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3次,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二)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推动上会学习。今年来,先后在4月3日的市委常委会、3月22日的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今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共开展统计专题学习37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和双周报告制度,先后赴封丘县、新乡县、牧野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圆满完成整改任务。三是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圆满收官。6月19日,召开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暨警示教育会议,总结工作成效,明确下步努力方向,防治统计造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认真做好统计法治工作。一是圆满完成依法治市年度考核任务。对照年度考核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上报任务,并在全市考评中荣获优秀等次。二是扎实做好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印发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对照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不规范、保障不到位四个方面,统筹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开展排查治理,顺利通过省局实地验收抽查,圆满完成治理任务。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调研情况报告》,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先后组织11轮模拟考试,在7月份全省组织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中,全市通过考试21人(其中市级14人、县级7人),过关率及通过人数均居省辖市第一位,全市具备独立执法能力(具有2人以上持证人员)的县区由去年的6个增长为9个。四是开展案卷评查。10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事)例征集活动工作的通知》,共征集行政指导案卷6本和典型案(事)例6个,并择优推选参加省统计局评选活动,其中由新乡市统计局和辉县市统计局报送的行政指导案卷荣获全省优秀等次。五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今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核5次,法治讲座1次;11月19日,与法律顾问续签合同3年,坚决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开展数据核查。4月18日,赴卫滨区抽取15家企业进行数据核查,进一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二是配合上级做好执法检查 。根据国家局、省局执法检查工作需求,今年来共选派14人次参加国家局、省局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5月8日,联合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强化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今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选用期间,出具审核证明396人次。印发《关于卫滨区数据失实情况的通报》,积极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结合企业信用等级情况开展分级分类抽查,联合市税务局共检查企业10家,有效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水平。
(五)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先后赴秋冬社区、市体育场、和谐公园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页,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活动。5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潘仁林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全民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为市委党校春季学期主体班学员作专题讲座,今年来,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共开展进党校活动11次。三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印发《2024年度新乡市统计局执法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学习。4月17日,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业务水平。在9月份举办的全市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上,进行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共培训县乡两级统计人员410余人。四是积极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11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征文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购买《统计法》宣传折页1000份,宣传展板2块,向全市统计系统人员发放《统计法》单行册,为新修改《统计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积极推选人员参加全市“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并荣获三等奖。10月11日,联合省统计局赴长垣市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进行新修改《统计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宣讲。
(六)持续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季度考评。按照市营商办要求,针对纳税、市场监管、信用环境、项目保障等方面的9个指标任务,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圆满完成季度考评任务。二是扎实开展统计领域政务失信治理。根据市发改委通知要求,制定《关于开展统计领域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政务领域失信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组织全市新入库“四上”企业和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1235份,依法承诺践诺,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县级执法力量还有空白。近年来,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基层执法力量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参加培训、考试,2023年以来,新增执法证持证人员29名,新增3个具备独立执法能力的县区,但从全市来看,新乡县、封丘县没有统计执法证,卫滨区仅有1人持证,均不具备独立执法能力,3个经济功能区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统计执法检查文书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今年开展的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和案卷评查中,发现部分县区执法文书填写和数据取证不规范,在文书填写中缺少人员签字、执法证号、验看执法证件及取数来源等信息,在数据取证中存在收入产值等指标未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情况。
三、2025年工作谋划
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活动,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
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做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年度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三是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作为基本任务,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计法,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
四是持续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做好统计执法证的申领换发工作,鼓励更多统计业务骨干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五是持续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季度及年度考评填报,持续推进统计领域政务失信治理,按要求落实好政务服务相关事项工作,圆满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