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新乡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压责任、挑担子、强机制、抓落实,着力做好法治住建“护航者”、平安住建“保障者”、信用住建“驱动者”,全力打造“法治住建”品牌。
一、拧紧“责任阀门”,法治建设实现齐抓共管。一是突出关键少数。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制度,将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开展科室(单位)负责人述职述法,不断推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实效。截至目前,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法治相关工作10次。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制,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反有组织犯罪法》《宪法》等8次。二是突出考核督查。充分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系统年度考核,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明确的年度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制定法治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清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三是突出典型示范。开展新乡市住建系统法治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及重复信访积案集中专项治理,圆满完成维稳安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县区住建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通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工作热情。
二、铺设“法治轨道”,依法行政实现精准导航。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认真梳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针对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事项类别,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改废并举,提出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建议,《新乡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列为市人大立法项目,正在加快调研起草,以立法助推我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印发进一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措施规定,建立“3+3”审查制度,按照“有件必审”的要求,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公平竞争审查率达100%。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抵触或者不对应的规范性文件,维护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的协调性、统一性。截至目前,审核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废止文件6件。三是加强“三重一大”合法性审查。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涉及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标准规范等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全方位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四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长期聘请河南普建律师事务所为顾问,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决策咨询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重要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代理审理合同8件,咨询服务176次。
三、织密“管控网格”,行政执法实现严格规范。一是强化行业监管执法。制定市住建系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重点问题防控清单,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负面清单等动态管理和主动公开。截至目前,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27份。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及质量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推动严禁市场准入机制在住建领域的落实,依法严肃处置严重违法者。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年审和行政执法证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管理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流程、步骤、环节和时限,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城市综合执法处罚案件移交,印发《新乡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线索移送规定》,制定移送案件证据基本要求和主要违法事项线索清单,统一违法线索移送文书格式,彻底解决线索移送标准不统一问题。截至目前移送违法线索18个。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工作,针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管、填补漏洞,并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的住建领域行政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行政应诉承办单位和出庭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相关规定,做到应出必出,出庭率达100%。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287件,行政诉讼11件。
四、打造“普法品牌”,法治宣传实现多元广泛。一是科学规划普法重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建立健全普法机制。推动全系统“学法用法”,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住建系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4次,执法人员学法考试3次,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倡导执法人员在执法全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化普法责任落实。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问题,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协调,吸纳法官、律师、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人员等涉法工作人员,建立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讲座。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大传统节日以及专项依法治理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等传播媒体,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普法实效。
五、提质“营商环境”,放管服务实现全面深化。一是提升审批质效。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推行线上审图、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联合验收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降低审批成本。实现社会投资一般住宅类项目和工业类项目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均由10个精简至6个,时间由42个工作日压减至24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制定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年度抽查计划,调整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全市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等领域实行联合抽查,联合率达87.5%,抽查计划、结果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大力发挥远程视频监控作用,及时发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作业和施工扬尘防治方面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将信用信息核查纳入行政审批程序,对存在黑名单企业采取限制措施,对“红名单”企业采取容缺办理等守信激励措施。制定《新乡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差异化管理办法》,对全市受监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由好到差按照A、B、C类实施分级评估,并定期实施动态管理和公开公示。对443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等级综合评价,划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促进物业服务主体诚信经营。
六、践行“枫桥经验”,矛盾纠纷实现高效化解。一是健全“清单+闭环”机制。紧盯“两会”“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楼盘、征地拆迁、拖欠工程款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建立隐患清单,逐案分析、逐案研判。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接件即办、马上就办”快速响应机制,实行扁平化办理,从转交、办理、答复、结案等环节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二是健全“办结+满意”机制。优化办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收集诉求意见,及时分析症结所在,切实贯彻“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健全“考核+通报”机制。实行住建系统信访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市县上下联动,加大对重点县区、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利用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对群众反映矛盾集中和推诿扯皮、拖延敷衍办理信访事项、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会议通报,切实传导压力,做到矛盾解决在系统、稳定创建在基层。截至目前共接收办理信访件25件,接待来访30次,疏导调解2件。开展城乡建设及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交办二批次174件信访件,化解170件,回流28件,化解率97%。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和管理仍存在“合而不融”问题。三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工地等延伸,宣传住建领域新出台的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群众满意的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